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党建工作水平,将基层党建工作落实、落细,有效保障和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工作,根据《多宝平台 督办督查工作实施办法》(哈工程党发〔2018〕1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建校内党建督查工作人员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以下人员均列入学校党建督查工作人员库。校党委将根据党建督查工作需要,从党建督查工作人员库中遴选人员,参加学校党建督查工作。
1. 各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党务干事、支部书记。
2. 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以及人力资源处等部门的干部。
二、工作内容
对校党委部署的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各类政治学习任务的落实情况,党建工作法规、重要政策文件的执行情况,以及重大专题活动的推进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方式
党建督查工作由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负责具体落实,采取专项督查、交叉互查的工作方式,从党建督查工作人员库中遴选若干人员“以干代训”,对校内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1.专项督查
根据工作需要,校党委从党建督查工作人员库中遴选人员,组成专项督察组,对基层党组织完成专项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交叉互查
为推进校内党建工作水平,加强各分党委、党总支的学习交流,校党委将在各分党委(党总支)组成党建工作督查组,对其他分党委(党总支)的党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18年5月17日